送君千里终须别,登山涉水又一程。

—— 送给《十八相送》和它的作者云初

 

《十八相送》是我最钟爱的楼诚作品之一。

 

几乎没在下面留过评论,因为我诚惶诚恐——这是真心话。不是无话可说,每次看完,满腹的话都没地方说。心绪难平。我甚至很少为它点喜欢或者推荐——尽管这对作者而言是一件非常不公平的事。但我的自私驱使着我:一方面我爱不释手,一方面,又害怕它被太多人喜爱。

 

我以前给自己写过一篇很啰嗦的写作感想。当时开玩笑似的提了一句,说第一篇长评一定要留给云初——我是认真这样想的。然而真正做起来,却觉得太难,太难了。

 

但这篇必须要写,算是补上一个迟到的、诚恳的告解。

 

很多读者写过长评论,写得好的不胜枚举。到底要怎样才算好?真情实感,思路明晰,客观详实?读过的人怦然心动,未读的人萌生渴望?这些大概就算是好了吧。但反过来想想,如果我作为原作者收到了长评,无论怎样都是心生欢喜的。在不同的时空里因为一双人去浇灌爱意,本来就算得上难得的际遇。所以如果我说得不好——甚至出现了偏颇和误读,也请不要介意,尽情指正。

 

之前还看过一篇评论说,如果通篇都是溢美之辞,不如直接去和作者表白。我不太好意思去每一章底下心花怒放,干脆把一些想法收集起来,一并写出。对我这种大开大合惯了的人来说,“收”似乎是一件难事。我尽量客观地提供一些作为读者的阅读感受,但主观的爱和赞美或许难以避免。如果可以,真想复制粘贴一千次:好。

 

《十八相送》到底好在哪里?简单说三点:情节好,语言好,情绪好。

 

 

 

一、情节·结构·人物。

 

关于情节的具体内容不能多叙述。首先,珠玉在前,有云初认可的@静水深流 姑娘为大家做了梳理。其次,剧情的曲折也是故事的匠心。虽然是架空设定,但情节的纠葛深入民族与国家,历史与回忆——这是一段很漫长的爱情。云初笑言是用《伪装者》的人物写了《琅琊榜》的故事——愚钝如我,看到第二遍才领会这层意趣。而云谲波诡的时代里,她笔下的每个人依然真实生动,有勃勃生机。命运的阴云压不垮人的心。黎叔如是,梁仲春如是,明台如是。楼诚尤其如是。这篇文里的楼诚叫人心生痛楚与爱意:爱到心底酸软双目炽痛,爱到咬牙切齿不得吐露真心,爱到要从血肉里拔出内心的棘刺,再用汩汩流淌的温热生命为彼此取暖。这两个人从生命的起点开始,就已经是分不开的了。命运的原委已无法探求,唯一清楚的是:在这个令人不安而惶惑的世界里,他依然紧紧握着他的手。

 

云初极会用各种情节捏住我的软肋,不轻不重,挣不开。这里可以稍微点到几处。

 

1、第十章:止疼。为了戒除止疼药,明楼给他想了这个办法:写他的名字。明诚疼起来只敢写一个,一笔一划,工工整整。哪怕丢了那段回忆,他的爱也并无减退。他舍不得,一点一滴也舍不得。克制到不能多写一笔——就好像那声叫不出口的哥哥,仿佛总会给他们带来分离的厄运。所以他不敢,他小心翼翼。生怕靠得近了,就会把这点好运和幸福都用光。仿佛一梦醒来,他还在凉河的车站,什么也没有发生。

 

可是没有可是。这两个人就是绕不开的宿命。

 

 

2、第十四章:读诗。让一个孩子为你读诗已经足够浪漫,这两个人偏偏还在正在遭受轰炸的废墟里,一条命护着一条命。断壁残垣,尘埃弥漫,血,泥土,硝烟。沙子迷了眼睛,小小的青瓷去给明楼读他教他的第一首诗,念了一百年,念到心底。念到他忘了一切,最后却本能一般地从记忆手里找回来。

 

 

3、第二十六章:劫机。你说明诚是多么傻的孩子。明楼硬下心肠教了他那么多年,教他无声地告别,到底还是没有长大。一个人,费尽力气控制一座军用机场,等一个或许不会来见他的人。

 

可是又怎么会不来见他。傻孩子。

 

纠缠了这么久,你们要从七岁过到七十岁,到世界末日才准说分手。

 

读他们的动荡实在过分揪心。如果可以,真想让他们在平安无事的生活里遇见彼此,无忧无虑地去爱。但也正是这样不由自主的命运,才让他们的感情笼上几分悲剧的美感。的确没有辜负那句“用谍战大片的配置让两个人谈恋爱”,所以偶尔也会忍不住微笑起来。在波澜动荡的时代里谈一场惊天动地的恋爱,血腥又纯净,天真又忧愁,动辄牵扯庞大的过去和未来……真的让我这个玛丽苏读者心悦诚服。

 

再来是叙述的破碎性,让人着迷。本来就复杂的剧情加上作者有意为之的打乱叙述,更让阅读本身呈现出一种迷人的流动感。先要破译剧情,然后才能解码文本,这是我们和作者的一个小游戏。并不是随心所欲地铺陈回忆,也不会漫无边际地倒叙往事,云初在这一点上下的功夫也很让人敬佩。我想对于过去的每一次叙述,无论是内容、篇幅还是回忆出现的时间节点,她应该都有认真思考过,才能呈现出这样近乎完美的整体感。

 

情节里不断掺杂梦、回忆、潜意识等元素。每一件都是我的最爱。我向来是个不可知论者,迷恋一切关于梦的哲学。失去记忆这回事,云初写得一点也不滥俗。相反,它令人悲伤唏嘘。记忆是我们生命的一条线索。明诚忘了凉河的过往,他一直难过,一直耿耿于怀——当然会难过,哥记得,他却忘了。好像一下就输给他三年,输了他好多年。海马回里的往事翻涌上来,他却分不清到底有没有发生过。该有多伤心。

 

我们反而得以不停在他们的时空里穿梭着。一会儿是现在,一会儿是过去。一会儿是梦境,一会儿是现实。真的和假的,记得与记不得——就靠这些拼贴出一点模糊的风景:凉河,渡船,火车,白色芦苇……我们好像在和明诚一起回溯上辈子的故事,拼一副古老而破碎的拼图,像陈年万花筒昏暗绮丽地反射纹样,像日暮的阳光穿过教堂的彩绘琉璃窗。

 

每拼上一块,对两个人的爱与痛就多理解一分。

 

最后说说我对文里两个人的看法——其实我有些抗拒做人物形象分析的工作,不可避免地标签化。但我安慰自己,我看到的只是他们的某些侧面,还有更多的、不为人知的美好瞬间,只有他们彼此能够了解。云初只是为我们推开了窗子的一角,而真正的他们,血肉丰满,不完美却迷人。

 

明楼叫我心疼,叫我恨。这个故事里的明楼已经不能用迷人来形容,是一个实体化的苏。就算不出现,属于他的气息也充盈到每一个角落。或许是因为叙述视角的原因,老实说,他在文章里显得过分神秘。我想我并不了解他。他是毒蛇,一个“已死之人”,一个要为历史翻案的人。从那一天开始,他的梦境里或许就充满了鲜血、雨水和无尽的黑夜。三千多份苦难和责任,最后都由活着——且记得的一个人来背负。

 

他无声无息,甚至要揽过所有罪名。这就是我的英雄。

 

但又恨他。

 

恨他把那个孩子了解得过分透彻,恨他把明诚吃得死死的,恨他明明这样爱着他,又总是面临不可捉摸的未来;

 

恨他把明诚写在掌心,最后还是用茶杯伤了他;


恨他在窗口写了小傻瓜,最后还是消失不见;

 

恨他把自己作为一枚筹码扔出去,最后还是逼得明诚用尽一切力气来背叛他指控他,还要发了疯地去劫持机场求最后一面……

 

他这么好,又用尽了全部心力去对明诚好。我恨透了他。

 

除了他,明楼是再没有别人了。

 

而明诚,在我心里他依旧是那个追火车的孩子。云初写他的时候,反复提到“自我毁灭的倾向”,触目惊心——不止明楼看得到,王天风和郭骑云都看到了。

 

阿诚从小就是如此,在凉河火车站,明楼第一眼看见他,就注意到了,他身上有一种清醒的,致命的自我毁灭倾向,和年纪无关。

 

我第一次看到这句话,就没控制住自己的情绪……这种用尽一切力气损耗生命的热切,太熟悉了。

 

他急着长大,就像明家的男孩子都急着长大。他想站在明楼的身边,去分担他生命里过分庞大的痛苦和沉重——哪怕只有千万分之一,他也要站在他身边。

 

他爱他,说不出口。第十章里终于能够借着赌气的机会,带着眼泪把那些话一起还给他。他是个非常矛盾的孩子,矛盾其实是生命的实质。我看他总带着一点温柔和怜爱的目光,因为他始终是个孩子。但更重要的是,我隐隐约约地接近了他的烦恼和痛苦:内心深处的自我否定和对于个体身份的不确定性。他其实一直在明楼的爱里生活着,但这爱太苦涩,爱得太辛苦。所以他有时候会害怕——倒不如先让自己的爱成全他。患得患失才最令人不安。

 

阿诚从小没牵挂过什么人,也没被什么人疼爱过,假如明白地告诉他,他知道,他在意他,他也有一点,只是那么一丁点在意他。天知道,这孩子会干出什么傻事来。

 

——明楼看明诚,真是清清楚楚。

 

他恨青瓷,恨那些记不起的童年,恨明楼把他的过去一个人扛了起来,把青瓷、凉河和那三年的雨,全部锁进了心里的日记本。他愿意为他去死,甚至带着一些愉悦——自我毁灭的实现。我太能体会这种情绪。

 

为他生,为他死,为他重蹈覆辙。只有楼诚能成全这样凄美绝伦的爱。

 

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明诚的软弱卑微。受刑的是他,为毒蛇和明楼争执的是他,完成命悬一线的任务是他,为了明楼在法庭上挖开伤口的是他……我的明诚啊,他是我见过的最勇敢的孩子。

 

文中有很多次说他笑着落下泪来。他一笑,我就哭了。他笑是因为勇敢——即使不坚强也要说服自己,这样才能站在哥的身边。可是,只要和那个人走近一步,他就又变成了小孩子。那个人身上的温柔气息太浓烈,所以他总是要落泪。

 

 

 

二、语言·修辞·意象。

 

很多人对于《十八相送》的印象是:一篇画面感很强的故事。我第一次读的时候还没感觉,只是单纯地觉得工笔细腻,层次复杂分明。后来又细看,闭上眼睛,觉得确实如此。

 

最初有人说这句话在第二章:

 

这片街区的十字路很窄,车流从街头一路淌到街尾,行人就像鱼群,从车流旁边匆匆游过,阿诚行走在他们之中,和一辆车擦身而过,他迟疑了一步,回过头。

后座的车窗半敞着,是明楼,他从反光镜里看着青瓷,青瓷也看着他。脚下一慢,肩上臂上立时挨了几下撞,行人从他两侧,纷纷涌涌而去。

 

我最难忘的是第八章的开头:

 

他小时候喜欢看火车,每每挨了继母打骂,就一个人徒步十几里,月台边沿坐上半天,等一天中唯一那一班火车缓缓入站,再徐徐远去。

他追着它跑,直到它跑得太快,实在追不上了才停下步子,目送着它,扶着膝盖大口喘气,不知不觉,它把他身上的疼,心里的难过,全都带走了。

他盼着有一天,火车把他也带走。

有一回,阿诚在火车站看见小镇上一个年轻寡妇,她跑在铁轨上,迎着火车狂奔,火车头一挨上她的身子,她就浮在了半空里,白裙飞扬起来,好像化作了一只鸟。

 

云初是怎么做到的呢?

 

我稍微琢磨了一下。首先是戏剧化的背景选择:她习惯先铺开一张画布,几笔勾勒出环境大略。不夸张,下笔慎重,只选关键轮廓。但足够典型:电影放映厅、旧车站、钟楼、车水马龙的十字路口……无论哪一个作为他们的布景,都已经具备了“电影质感”的要素。陈旧、空间感强烈,或寂静或喧哗。并充满了一种古典的美学。其次,环境中有细节——譬如两个人擦肩而过时,车窗是半敞着的;寡妇不是一个没有颜色的符号,她穿苍白的裙子。我猜她的脸或许也是白的,脚踝很瘦,裙摆空空荡荡。再次是人物的动态:阿诚追、停、目送、扶着膝盖、大口喘气。寡妇跑、迎着、狂奔、浮起、裙子飞扬。人物由内到外,都有细节可揣摩。

 

最后,能完成这一切的外在呈现,当然要归功于她的语言。无论是遣词用句还是节奏掌握,都很有尺度,看得出是花了心思雕琢。云初更文慢,有次无意间在微博看到她说写了两百多字就卡了。每篇的数千字,想必都是她一点一点打磨出来的。难怪每一个字都精美。所以每次读都特别容易动容,深陷其中。像走在一潭池水边上,幽幽的看不见底。本来想探出头照一照天光的影子,回过神来双足已经沾湿了。

 

每看一章,都是一小段一小段地读。因为语言之间太细密,信息庞大琐碎,必须要一字一句咀嚼体会。稍微跳跃着看都觉得不舍——有时候甚至会感觉有点恍惚,“出戏”而神游天外。打一个不恰当的比方:可能是字里行间的黏着度太高,文字已自成一个世界,把我这个外来人挤出去了。

 

而有时候看完一整段,觉得太甜,太涩,太心动,太想尖叫……又无法发泄。只好咬紧牙关,脸红心跳地拨回来,一字一字地吞咽,直到两眼模糊。

 

总结一下云初语言的几个小特点:

 

  • 用词准,准到毒辣。

比如写汪曼春神情的一句:“明眸一剪”。就四个字,我总觉得能看到她出现在眼前。还有一句写清晨:“白天从百叶窗上一缕一缕杀过来”。这样的例子每一章都可以找到——这一点更说明了写作者的反复锤炼,字句斟酌。

 

  • 节奏有韵味。

写长句和短句都不算什么,关键在匹配合宜。仔细看了一下,云初的习惯是将长句断开,使整个句子气韵悠悠地活下去。甚至有些不必要的地方也会频繁断开,反复细读或许能体会到她下笔的心情,非常有趣。比如:

 

那道门,不时被一只小猫爪轻拨开一条缝,小朋友探过头来,看一会,或者细声细气地问,大哥冷么,累么,头又疼了么。

 

文章的总体节奏是缓慢而悠长的,但有时她又会突然在连绵的段落里楔入干净而独立的一句,从而使整个单元都紧凑起来。富于变化又流畅自然,这可能就是韵律了吧。

 

  • 细节抓人。

有些平时被我们忽略的细节——尤其是感官上的微小体验——被无限放大,就更加动人。如临其境。

 

唇与唇初初相缠的一刻,卧室传来了明台的叫唤:“阿诚哥哥!”

阿诚别过头,像大夏天里,让人手指一弹,洒了一脸凉水。

 

如果想整体感受一下,不妨再读读这段——其实是我随手选的,但很有云初的特点。楼诚的第一个吻,写了不到五百字。特别是某些小细节——在一些似乎无关紧要的地方,云初却很舍得下笔墨。慢条斯理得好,情绪层层铺开,感染力极强。

 

他扣住阿诚的颈后,揽过来,吻在了他的唇上。这个吻并不深,只是沉沉地、安静地停留了一会,怕不这样,缄不住那些傻话。

阿诚整个人懵了,眼睛忘了眨。眼泪倒是反应很快,那一笑压回去的,这时一下就收不住了。好像当哥的欺负了他似的。

明楼抬手,抹去了他脸上的泪。在这个吻将离未离的时刻,阿诚追上来,技术上并不笃定,力道上却明白无误地,把它认领下来。

明楼加深了它。这一回,是真的欺负。他不怕把他吓跑,甚至,他存心要吓住他。

阿诚说了那么多,也无非是怕他不明白,他心里有他。这个,他早就知道了。可是,心里有他,还要把他逼到这个份上,非得他亲口认了,他心里也有他。

一手带出来的孩子,小时候那么听话,长大了这么不懂事,不要了又舍不得。他心里生着闷气,动作也像惩罚似的。

阿诚没有被吓住,他顺从了。他的手臂,缓缓攀上他的肩头,有恃无恐,书上怎么说的,过命的交情,那个人多生气,他也迎得住。

第一个吻,绵长而复杂。

小朋友向书房跑来,答答的步子,两个人都听见了。

这个吻生生分开了寸许,却一息一息绕着,剪不断。明台的足音在门口落定之前,明楼在阿诚唇上,匆匆地,狠狠地又落了一吻,这一次,真的把阿诚吓出一手心的汗。

 

稍微多提几句修辞吧。说实话,我的修辞学得也相当烂。从前老师教我们要讲“三性三美”:准确性,形象性,生动性;模糊美,繁简美,声音美。云初几乎都做到了。故事是小说,但我读到了散文和诗的韵味。云初的比喻用得绝妙。想体验的推荐去看两次性的描写——在十八章和二十八章,非常美,动人心魄。“意识流”的描写看得极过瘾,单作文本来欣赏也可以反复读,不厌倦。

 

我从来不知道这样的章节会让我生出近于美感的憧憬:

 

身上在融雪,骨头里又生出春草,阿诚是冷是暖都分不清。他说哥你等等。他说哥,明台会生气的。他的手和眼和唇,都不肯听他的言语,一心要把明楼留到最久。

 

这两个人的亲密是蜜里淌着血,粘腻而痛苦,沉重又快乐:

 

……河水劈开了他,他在纷纭的一纵而逝的知觉中,迫近了明楼生命里千万分之一的痛苦,他怀揣着他的痛苦,明白了他,也明白了快乐。

 

二十八章里又写,“身体和身体相行刑”。八个字,把他们抵死相缠的胶着和痛苦写得入骨,令人赞叹。

 

云初写对白也非常棒,实在不能一一举出。严重推荐二十一章里两个人在阶梯前的对话——我不知道她写了多久,但每看一遍都提心吊胆。这是两个聪明人的游戏——不止聪明,要足够了解彼此又有默契,才能接下每一句。一问一答就是你来我往的过招,剑上沥血,刃里裹蜜。几乎每一句都是双关。每一句都是线索和圈套,每一句都是提醒和承诺。这样高级又残忍的浪漫,只有楼诚能玩。

 

最后说说意象——终于来到我最喜欢的一个小节。但主观情绪太过强烈,反而又说不出什么真正的分析。

 

整个故事的基调是阴郁而优美的,带着昏沉的黑,是浓云的颜色,弥漫凉河雨水的味道。冰冷,模糊,遥远。像蒙着薄雾的雁渡桥,像阿诚从前念的诗,像明楼在他耳边唱的歌。这和云初选择的意象有很大关系。大量具有相似内核的意象簇拥又交错出现,想不让人铭记都难。《十八相送》的美学特征实在太合我胃口。例如那首《雪夜林边小驻》,所有的意象都让人沉迷:雪,树林,村庄,小马,湖畔……美极。想着他们两个人依偎在凉河的断墙背后,不知道是否有明天,却梦到了这个宁静又动人的雪夜。几近战栗。

 

云初翻译的版本非常棒,忍不住贴一下全文:

 

我知道,这树林是你的

可你住在村庄里,看不见

我停在这儿

看到你的树林,下起了雪

 

小马问我,为什么不去见你

这湖畔与林边没有住处

又是一年之中

这么深,这么暗的一夜

 

小马的铃儿轻响

问我一路走来,是对是错

我该如何答你

答你以风吹,以雪落

 

只为,林深且暗

你我有约在先

永眠之前,还将跋涉千里

永眠之前,还将,跋涉千里

 

你看,说到这里他又笑着哭了:

 

他对明台一笑,落了一滴泪。是凉河的雨,一直不停,从他的上辈子,一直落到这辈子。

 

命运究竟要纠缠几辈子呢。怎么算,又怎么算得清。

 

明诚总是流泪,所以我忘不了凉河的雨。从故事的开始对着我当头浇下,冰冷得睁不开眼。他其实都记得,雨,白芦苇,小船;在桌子底下找到他的那个人,去通讯站等上一天的那个人,为他涂抹药膏的那个人,希望他不要离开的那个人……在铁轨旁,第一次遇见的那个人。

 

我忘不了追火车的青瓷。追那个永远没有终点的轰鸣机器,追一场告别,消逝,乃至死亡。但他又在这里等到了明楼:更多遗忘,更多痛苦,更多爱。

 

忘不了寡妇的白色裙子,她像一只鸟飞上天空。没有痛苦,没有伤口,没有猩红色。

 

还有古老的钟楼和鸽子。它们惊起逃窜,“好像北风吹来的一场大雪”

 

一部倒背如流的《魂断蓝桥》。隔着一个座位,曾经是两个人最亲密的距离——只是,中间隔了十年的过去。

 

不知道怎么就遇见了这么好的爱情,虽然每一个象征都是那样凄怆、优美、绝望。但我依然相信他们会有最好的结局。

 

只是再也不想看见手表。不准再分开,不准再送他手表。

 

 

 

三、技巧·情绪·爱意。

 

其实这一部分几乎已经被前文囊括了,再简单说几句我的看法。

 

我认为云初是个很有技巧的作者。无论是修辞手法、语言风格还是情节安排,都已经非常成熟。而她最棒的地方又在于“含而不露”——可能这和文章的基调及审美取向有关系,整篇的感情都很克制。这非常奇怪,尽管我觉得两个人的爱意已经几乎要溢出来,还是让我感受到一种微妙的含蓄。禁欲感。很多情绪都定格在欲言又止的瞬间,云初并没有把它全部剖露出来。或许是她个人的取向,又或许是害怕一些内核太深沉,太悲哀。写七留三,或许是最好的方法。

 

比如第七章里写两个人在病房见面:

 

目光一碰,才知道会面来得仓促,两个人都准备不足。

时间好像停滞了一下,很短,来不及交换一个一切如常的对视,也不足以收敛安置那些日归夜遁却难以诉诸字句的不放心。

一场不动声色的兵荒马乱,在两人之间僵持住,直至那天见面结束,谁也没有松一下劲儿。

明楼绕到青瓷对面,扫了一眼仪器上的曲线,在病历本上记了几个数值。

青瓷沉默了一会,开口问:“黎叔还好?”

明楼抬了抬头,笔下不停,反问:“哪个黎叔?”

 

明明什么有没有做,甚至没有身体的接触。只是一个目光的碰撞,都让人觉得暗潮涌动。这两个人的化学反应过分强烈,云初的表现力实在精彩,总是要让他们情绪对峙的张力最大化,又不至于破裂。实在喜欢得要命:克制是一种美德。

 

也正是这样的描摹,才更让人容易产生情绪的共鸣。到后面,感情逐渐强烈起来,我常常读着读着,就不自觉地眼前朦胧一片。其实我的泪点很奇怪,但这个故事的情节都找得非常准确。

 

说到底,这还是楼诚两个人的故事。而云初应当是花了很大的心力来爱他们,自己也一定是个懂得爱的人——否则,我很难想象如何有这样的作品诞生。但凡关于这两个人的一字一句,都让人移不开目光。一个呼吸都让我觉得缱绻,又痛又甜。靠近的皮肤带着血腥和硝烟的余温,恨不得要把彼此揉进骨血。

 

写到这里的时候我又读了读第二十五章,真是无可比拟的温柔。明楼和还没有出生的阿诚说话,作了一个小小的约定。还有蜷缩在桌子底下的阿诚,和明楼生活在凉河的青瓷……他们捉了七年的迷藏,终于能小心翼翼地拥抱彼此。我一直觉得,明楼自始至终都爱着他,无论这份爱的内核是什么。是爱。

 

关于爱意的感触还有太多太多想说——恨不得拿笔一字一句勾勒圈点。但这到底不是我的摘抄笔记,单独取出也少了一分生气。最好的还是去故事本身里找,认真阅读是对作者最基本又最伟大的敬意。

 

这份无比克制又深沉的爱让我不忍细想,不敢触摸。甚至没有办法形容自己确切的感受。只好借一句喜欢的歌词——个人以为像极了明诚看明楼的样子,同时也是我看他们的神情:

 

剪影的你轮廓太好看,凝住眼泪才敢细看。

 

 

 

最后的最后,回到起点,说说我和这个故事的故事。

 

第一次读到《十八相送》的内容竟然是在一张图里。尽管之前隐约听说过这个名字,始终没有去读。机缘有时就是如此。某天看到了@何堪最长夜 姑娘的两张海报,很短的几句摘抄,却让我悄悄震撼了一回。


以前老师说,“有的电影不看都知道是好电影。”借用这个格式,《十八相送》就是:寥寥数句我都知道,这会是个好作品。

 

终于有一天开始读了,便一发不可收拾。日夜思念,读到怅然若失。甚至对于更新都怀抱着复杂的心情:期待,害怕,舍不得。每走一步,离告别就更近一步。

 

前一阵看到云初说就要更新末章了,才仿佛大梦初醒。回过神来,唯一记得的是要快点完成感想,在故事结束之前把这份心情留下。不想说太多难过的话,也不想告别。不管故事的结局是什么,都会是我期待的。

 

——而他们的生活还有那么长,永远写不尽。

 

小小跑题一下:云初的微博也非常有趣。偶尔没事去胡闹几句,她都会一一回复。老实说云初真是我见过最神奇的作者之一,明明写的是如此痛的故事,每一章的简介却堪比虚假广告……当然,每次看她的微博都很享受,藏着很多动人的瞬间。我更加相信,一个懂得感受美的人才懂得呈现美。

 

云初曾经(开玩笑)说希望孤篇横绝CP圈,却只做到了前两个字。但我想她已经做到了。每次戳开她的主页都很感动,用一年多的时间送给我们一个悠长梦境。像在海边拾贝壳,收起来串一串,五彩斑斓。而我,还舍不得醒来。

 

哪怕以后不爱了,再想起这个故事,或许都会流下眼泪,然后又笑出来。

 

还是用这首歌代我做个结尾吧——虽然这故事说的不是他们。可仔细看,似乎又有模模糊糊的影子。希望楼诚无论在哪里,都可以拥有最好的爱。

 

 

 

还记得当天旅馆的门牌

还留住笑着离开的神态

当天整个城市

那样轻快

沿路一起走半里长街

 

还记得街灯照出一脸黄

还燃亮那份微温的便当

剪影的你轮廓太好看

凝住眼泪才敢细看

 

忘掉天地仿佛也想不起自己

仍未忘相约看漫天黄叶远飞

就算会与你分离凄绝的戏

要决心忘记我便记不起

 

明日天地只恐怕认不出自己

仍未忘跟你约定假如没有死

就算你壮阔胸膛不敌天气

两鬓斑白都可认得你

 

 

 

谢谢云初,谢谢你的辛勤耕耘,谢谢你给我们这么好的故事。

 

——就一次,任性地不想叫您女神或者太太。此时此刻我贪婪地把您当作一位挚友,吐露真心,奉上爱意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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